近期频发的科研诚信事件再次将学术界的诚信问题推到公众面前。尽管学术不端并非新鲜事,但其反复出现仍令人警惕。问题根源何在?

多位受访的科技管理专家和研究者指出,我国在科技监督方面并不缺乏顶层设计,关键挑战在于“执行”。针对数据、图表造假等恶意学术不端行为,专家们强调需要构建一个让学术界“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生态。

技术赋能,强化对规则的“敬畏”

自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科研诚信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已得到明确。该文件规定,各类承担科研活动的组织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并要求科研机构和高校通过章程明确学术委员会的科研诚信职责,并提供相应保障。同时,文件还要求学术委员会组织对科研成果进行定期核查,并规定项目负责人、导师等需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诚信审核。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研究员袁军鹏和某高校科技创新管理专家李力表示,中国的科技监督理念与国际接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评价中心科研诚信研究组负责人郑雯雯也认为,国家政策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完善的制度支持。2022年,科技部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明确了八类科研失信行为,并对职责分工和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2026年2月,科技部发布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

然而,长期关注科技创新管理与政策的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仲伟俊及其他受访者认为,部分人员对规则仍缺乏“敬畏”。科研活动的多个环节,从立项、研究、成果形成到论文发表、项目结题,都可能面临诚信挑战,如何将规则落到实处仍是难点。项目负责人如何有效审核实验数据?学术委员会如何履行对单位科研成果的监督责任?期刊编辑和审稿人能否有效把关?“民间打假”在学术监督体系中应扮演何种角色?

部分受访者表示,项目负责人和学术委员会难以对所有论文细节进行逐一核查。袁军鹏解释说,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主要关注研究的逻辑性、方法的合规性、结果的合理性和创新性,通常默认作者数据的真实性,且由于论文投稿量激增,审稿人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核验原始数据。他认为,“民间打假”是学术监督的有效补充和预警系统,但需注意其严谨性和专业性,避免演变成情绪化的“网络审判”。郑雯雯建议,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应重视技术赋能,例如研发推广论文诚信筛查工具。袁军鹏也提出,学术出版行业应加强编辑部的技术核查能力,利用AI审查数据一致性、图片重复和文本剽窃等问题,以实现科研人员“不能假”。

联合严惩,明确对惩罚的“预期”

李力、仲伟俊、袁军鹏等人认为,让科研人员“不敢假”和“不想假”同样紧迫,处罚结果的“预期”不足是导致部分人冒险的重要原因。袁军鹏指出,《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已明确处罚的“底线”。李力和仲伟俊认为,对于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在“底线”基础上从重处罚,尤其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的科研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亟待加强。

今年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大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力争通过三年努力遏制论文造假等突出问题,并初步建立“不敢失信”的长效机制。该方案明确,对购买论文、伪造数据、虚构审稿人邮箱等行为者,将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十年;对于本文件发布后出现的此类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终身禁止承担此类活动。记者注意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刑事规制,推动立法司法部门出台相应刑事制裁措施。袁军鹏提到,其他国家已有科研人员因学术不端被判刑的案例。

郑雯雯认为,全国范围内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使社会各界对各类学术不端的处罚尺度形成统一预期。李力强调要深入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并斩断与其学术地位相关的“隐性福利”。记者注意到,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1个部门签署的《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举了43条联合惩戒措施,涵盖院士提名、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股权激励、银行信贷等多个方面。

《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也要求落实《备忘录》精神,对科研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包括取消因此获得的职务、职称、高层次专家称号,暂停招收研究生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取消学术团体或委员会成员资格等,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激励“过犹不及”,深化对评价的“反思”

多位受访者认为,科技监督存在局限性。仲伟俊坦言,对于高水平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数据造假,短期内可能难以发现。袁军鹏和李力补充说,任何环节的监督都无法也无需对所有科研人员进行“有罪推定”,这既是对诚信科研人员的不尊重,也是对监督资源的浪费。

因此,受访者认为,解决学术不端问题还需在科研共同体中树立深刻的诚信自觉,让科技工作者从根本上“不想假”。建设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与评价“指挥棒”息息相关。仲伟俊和李力认为,当前科研成果与头衔、待遇、资源、权力等高度挂钩,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成为误导科技工作者的“诱饵”。

记者注意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将科研诚信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提倡严谨治学,反对急功近利。同时,强调分类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不以论文、专利、头衔、项目、获奖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尊重科研规律,建立重大科学研究长周期考核机制。方案还要求开展临床医学研究人员评价改革试点,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

仲伟俊直言,避免急功近利,还需要“养得住‘闲人’”。他呼吁对科研人员的管理应适度“宽松”,激励应限于“体面”,让科研真正成为爱科学者的“生活方式”,而非投机者的“谋利手段”。

(应受访者要求,李力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