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妥善处理档案的转移。

学生时期的档案在毕业后即为人事档案,它在职称评定、党员政审以及养老金核准等事务中发挥着作用。

以下是关于档案的一些信息:

档案内容详情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政治面貌、品行操守、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奖惩记录以及社会关系等信息的历史凭证,也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应届毕业生,其档案会包含在校期间的学籍信息、党团资料、成绩单、奖惩记录以及录取材料等关键内容。学校会在毕业前统一整理、审核并密封这些文件,形成完整的学籍档案。

工作后,还可以陆续补充职业经历、培训记录、考核评价和任免信息,以充实档案内容,为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档案转移目的地

毕业生的档案去向取决于他们的就业方向:

  • 选择到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有定向培养计划的,档案将转递至录用单位或定向单位。
  • 选择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 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资格接收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如何查询个人档案

当前,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会依据毕业生填报的去向信息进行档案转递。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档案:

  • 联系毕业院校的相关部门。
  • 访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 致电就业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下属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辞职与重新就业的档案处理

如果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继续由该机构保管。

若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者,根据新工作单位的性质,将其转递至新的工作单位或当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关于个人持有或拆封的档案

档案的转移遵循“公对公”原则,并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个人不允许直接持有档案,也不得私自拆封档案袋。

如果需要查阅档案,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拆封和重新封装。若不慎拆开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重新粘贴并盖章。由于需要核查档案内容是否被更换或遗失,重新封装档案并非易事。

如果档案由毕业院校保管并被拆封,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涂改,然后由学校重新密封并盖章,使其恢复法律效力。

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档案材料缺失,需要联系出具材料的原单位补办。若无法补齐,则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之后再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